一、采购需求
监理单位应根据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和工作需要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及设备(每个标段至少含 1 台车辆等),岗位人员配置须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兼职项目不超过 3 项,原则上项目实施期间不允许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应按照 1 万亩建设面积设 1 名监理工程师、 2 名监理员的标准配置监理人员,不足 1 万亩按照 1 万亩配置,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职,定员、定岗。
二、工程监理要求
(一) 按照监理合同及有关要求,选派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进驻现场。建立监理人员档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与响应文件人员一致,档案应包括人员资质证明、身份证明、个人简历(附二寸彩色照片)社保及劳动合同等文件,监理人员档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查。
(二) 编制监理规划,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确定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报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三) 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四) 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编制、提交监理报告。监理工作主要包括:
1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人员资格、设备规格及数量等报审材料,应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符合工程建设要求。
2 、审查与控制工程建设所需施工原材料、中间产品及设备等质量应满足施工质量的要求,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的材料或设备。
3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行业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等。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全部实行旁站监理,并留影像记录,及时填写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检查记录。对一般性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入监理日记。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指令施工单位釆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可指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4 、复核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组织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核准工程量、工程造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5 、初审施工单位工程调整方案,对《工程措施调整申请单》、《工程现场签证单》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提供影像等证明资料。
(五)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监理日记、监理周报、监理月报、监理旬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重大事件专项报告,并抄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
(六) 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相关验收文件的签署 , 按时提交工程监理报告等监理资料,协助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 在项目质保期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督促施工 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问题。
(八)项目开工前,市局组织中标单位的法人及总监理师、监理师、监理员和区县农业部门培训一周,监理单位应报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涉及的乡镇和村等各方关系与职责。监理单位应按照 监理合同、行业规范和管理要求,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现场设计交底,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等资料。未经监理单位盖章 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施工图等资料不得用于施工。
(九)监理单位应釆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实施监理,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报告。监理单位不得通过串通、欺诈等手段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十)监理单位应协助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编制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按要求将监理信息录入高标准农田信息系统。市局及市中心组织专人每周不定期下现场督导监察。
三、监理内容:
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监理范围为农田建设项目中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及其他相关工程等。
备注:禁止监理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或以其他监理单位名义承揽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业务,不得将所承揽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业务转包或分包。现场监理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与响应文件提供的名单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如发现上述情况市局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上报省厅将其列入黑名单三年不得参与全省的项目招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农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应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五、 服务内容
01 包:小甸子镇三道林村、红旗沟村;小甸子镇牌楼村;小甸子镇红旗沟村;小甸子镇牌楼村、红旗沟村;
02 包: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
六、质量目标
达到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 30600-2014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NY/T2148-2012)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 GB/T 33130 — 2016 )和规划设计相关要求,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控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农田〔 2023 〕 204 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办法等 6 个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农田 [2022]252 号)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七、工程建设监理依据
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 30600-2014 ),《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 (NY/T 2949-2016)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NY/T2148-2012)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 GB/T 33130 — 2016 ),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及规定,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单位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文件,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等文件。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八、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一)行使监理的二管、四控、一协调的工作职能,选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四控:工程质量、投资、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控制。一协调:甲、乙双方以及其他关系协调。
(二)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关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款拨付、现场文明生产等临时性工作。并保证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根据采购人需要,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三)项目总监需具备相应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人员须具有与行业管理法规相应的监理资格。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为供应商正式员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四)其他要求
1. 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程和规定,对上述项目,特别是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包括竣工档案及保修项目监理)进行全面监理,以保证项目建成后能全面地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
2.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3. 履约约地点:
01 包:小甸子镇三道林村、红旗沟村;小甸子镇牌楼村;小甸子镇红旗沟村;小甸子镇牌楼村、红旗沟村;
02 包: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
4. 验收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 30600-2014 ),《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 (NY/T 2949-2016)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NY/T2148-2012) 和规划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