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监理企业从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2〕6号)《丽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监理服务的工程监理企业202401批次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馈。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于次月1号将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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