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2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恢复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为东南—西北方向的市区线,沿线经过南部高教园区、鄞州南部商务区、丽园路两侧居住区、青林湾、江北,构建江北区、海曙中心区、鄞州南部新城间的快速客运走廊。线路全长23.14km,全线采用地下线形式敷设,设车站19座,设一段(下应南车辆段)一场(洪塘停车场)。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道路恢复施工(包括道路红线范围内道路恢复与道路红线外临时借地范围内的铺装、绿化等)的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监理服务。
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
2.4计划施工时段和监理服务期限:
(1)计划施工时段: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30日;施工工期为395天。
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时段、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为自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道路恢复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期限为2年】。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20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全过程咨询项目中的监理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30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5月30日09时45分。
6.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赖科宇
电话:0574-8388387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鸣柳苑12幢20号1702室
联系人:董顺杰、殷崇珊、钱丽娟
电话:0574-88269322
邮箱:1195972069@qq.com
监督部门: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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