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京华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京华路道路工程已由 张家口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以张经审字【2022】2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高新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高新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编号:SXZ22130-2工程名称: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京华路道路工程监理建设地点:京华路(朝阳大街-长宁大街)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2.2招标范围:自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户开户银行2022年9月1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络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08 09:30至2022-10-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2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市高新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西侧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刘磊 | 联系人: | 马经理 |
电话: | 0313-8860033 | 电话: | 0313-80378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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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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