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高新区龙泉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河滨路交叉口临岸三千城购物公园8幢1单元7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2.1项目名称:玉溪高新区龙泉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2项目编号:XLZB-2024-04;
2.3采购单位:玉溪高新区龙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5 项目地点:玉溪市高新区龙泉片区;
2.6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提升改造建筑面积1780.40㎡,完成对服务中心内龙泉科技展区、便民中心、图书阅读及休闲客厅等功能区室内布局改建、给排水、电气工程、综合布线等提升改建;同时购置办公家具以及触控一体机、LED、投影、背景音响等智慧化系统设备;
2.7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78.57万元,工程建设监理服务费11.896万元;
2.8监理服务范围:涉及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现场协调、计量服务及到场材料的检验、例会的组织召开等工作;
2.9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保修结束;
2.10质量标准及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B0300-2013)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3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成立时间不足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6.1信誉要求:供应商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单个合同监理费10万元以上的市政监理业绩或建安费在400万元以上的市政监理业绩),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2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单位名称须与谈判申请人名称一致),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21年1月1日至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1项及以上市政工程监理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监理业务手册,否则不予认可】,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必须驻场,考评施工现场出勤率至少达到20天/月(提供相关承诺)。
(2)项目组成员:本项目的驻场服务人员中至少包含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2人及以上(项目组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往本项目监理人员执业/从业证书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河滨路交叉口临岸三千城三期8幢1单元7楼
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磋商文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邮箱获取时,请将以下资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257872307@qq.com邮箱,并联系我方工作人员报名,联系电话:15687120681。
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副本扫描件);
②有效监理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证书扫描件);
③项目总监的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22日08:30~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河滨路交叉口临岸三千城三期8幢1单元7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00。
磋商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河滨路交叉口临岸三千城三期8幢1单元7楼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7.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yxs/tzgg/)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盖章):玉溪高新区龙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龙泉片区(江川区大街街道三街社区)
联系人: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云南星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河滨路交叉口临岸三千城购物公园8幢1单元7楼
联系方式:15687120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师
电 话:15687120681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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