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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宝洲污水厂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宝洲片区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4-0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宝洲污水厂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 ——宝洲片区二期项目 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闽发改备 [2022]C00003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 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泉州市宝洲污水厂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 ——宝洲片区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

2.3计划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 50329.88 万元, 其中建安投资 37861.50 万元

2.4建设规模: 泉州市中心市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由宝洲(分为一期、二期)、城东、东海、北峰污水厂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等五部分组成,本次招标项目为宝洲污水厂片区二期提质增效工程,主要包含市政管网完善工程、存量管网改造工程、开放小区改造工程、沿河截污管改造工程等多个子项,主要建设内容为:( 1)市政管网完善工程:新建DN400-DN1650管网25条,长度共计 41.65km。(2)存量管网改造工程:改造错混接点112个,异径管1处,倒逆坡6处,管道缺陷805处,涉及管径DN200-DN1200。(3)开放小区改造工程:改造小区数量3个,改造范围31.24ha,新建DN110-DN400小区排水管道13.9km,改造排水立管8.91km。(4)沿河截污管改造工程:涉及整改南环城河,新建DN500沿河截污管1.57km

2.5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质量保修期满及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完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结束之日止。无论任何原因造成施工合同工期(含缺陷责任期)顺延,费用不予另行计取

2.6项目管理目标:

( 1) 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需满足相关规定,经委托人认可的经批复后的概算范围内

( 2) 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具体如下: ①工程项目管理: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质量保修期满及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完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结束之日止;②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按福建省现行设计勘察规范工期节点提供相关成果文件,关键设计节点: 合同签订 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提交第一批次施工图设计成果, 合同签订 之日起 50个日历日内提交所有施工图设计成果。③ 合同签订 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完成 第一批次项目 详细勘察工作 合同签订 之日起 30个日历日内完成详细勘察工作,提供符合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工程监理 :监理工作进度与施工进度同频,应按施工合同工期及节点目标严格实施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 a.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査合格后15天内完成,并递交财政审核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b.进度款审核:进度款审核在收到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后3天内审核完成;c.过程结算:过程结算审核在收到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后7天内审核完成;d.结算审核:结算审核应于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全部图纸及相关的文件后在30天内提交符合国家及相关规定的造价咨询成果报告

( 3) 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4) 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

2.7标段划分:(如有) /

2.8招标范围:

1 工程项目管理: 履行代业主职责,为招标人全过程负责履行本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等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涉及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收集归档、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决算、产权办理、工程保修等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管理: ①指导施工图优化、施工图审查、地质勘察审查,满足工程建设所需的评估及论证;②建设实施阶段:协助招标人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保修管理以及协助计划、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配合办理的事项(如竣工结算、审计(若有)、项目资料归档等), 甲供材料(含设备)采购服务、询价、实施中各项论证及各项工程服务事项总体协调等,无人机工程管理应用(包括无人机航拍影像资料拍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定期对工程进行二维正射影像以及三维模型记录); ③法务管理服务:为委托方提供法务咨询;参与或协助各类法务文件的起草或审查、合同谈判,在签订合同时有效规避及控制风险,协助委托人进行索赔管理及处理工程结算纠纷;为委托方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协助委托方建立健全法律方面的工作制度

2 工程设计:本项目经审查的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设计、设计文件汇总、 BIM技术运用、编制技术规范、后续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并提交相关资料等。具体施工图设计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施工图设计内容进行调整,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 工程勘察:本项目红线范围内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工作,含详细勘察、工程测量、物探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物探、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岩土勘察、岩土设计、地形测量、控制测量、水准测量及成果审查等,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4 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前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组织工程试运行、项目全过程各阶段涉及的验收等工作

5 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模拟清单编制(若有)、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施工期造价咨询、工程结算初审、造价管理、造价鉴定的全过程造价服务(检查全部)。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及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审核;配合完成竣工结算、决算相关工作;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进行各种经济指标分析;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专题、专章、专项以及决策所需的最高限价编制或审核等

特别说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或本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合适的建设模式。如因招标人建设模式改变和分期建设及需要,则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同意仅承担相应阶段的工作内容,并按工作进度获得相应阶段的费用。若项目需进行审计或涉及财务决算工作需要,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2.9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控制价暂定为 1339.6566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级资质 及以上

备注:( 1)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 2)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按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116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具备 工程类 高级技术职称。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2)专业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 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在岗人员。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在岗人员;

勘察 项目 负责人: 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监理 项目 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企业在岗人员;

造价咨询负责人: 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 ,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且必须为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3.6其他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 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 4 9 08 00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 4 15 18 00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 ,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4年 5 9 日 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贰拾陆 万元( ¥ 26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采用现金形式:必须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2]24号、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5 10 10 00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 投标 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 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城华南路 26号防汛抗旱抢险大楼13层总工办

邮编: 362 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5260370166 ,传真: /

联系人: 钟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温陵北路 354-1号富临新天地商贸区1幢A楼中侨财富中心1703室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zjxmgl2020@163.com

电话: 0595-22989958 ,传真: /

联系人: 小庄、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 A 栋

联系电话: 0595-22532972

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0595-221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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