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宁阳县化工园区乡饮大街建设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宁阳县化工园区乡饮大街建设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宁阳县化工园区乡饮大街建设监理项目。
2.2 项目编号: NY-GC-20220926-01-02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宁阳县化工园区乡饮大街建设施工项目,本次设计为一块板形式,中间 12米车行道,两侧均为绿化带。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采用以双轮组单轴载100KN 作为标准轴载,使用年限为 15 年,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具体 详见工程量清单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宁阳县化工园区乡饮大街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
2.4 建设地点:该项目西起恒信物流门口,北至堡头大街,道路长度 1500 米。
2.5 最高限价: 本项目监理费报价基数暂按 8873149.07 元,监理费费率最高限价 0.8% ,监理费最高限价按70985.19 元。
2.6 项目计划服务期 :4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2.7 质量要求: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山东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最终到达国家最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 ;
2.2.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2.3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监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2.2.4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
2.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自 2022 年 09 月 28 日 08 时 00 分起至 2022 年 10 月 09 日 17 时 30分止。
4.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
4.3 领取地点 :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或注册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4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 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五、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0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 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 -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8081/fwzn/003005/003005002/ )下载查看。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市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 严格执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现场交易服务指南继续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继续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继续执行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
2.疫情处置工作存在动态化,请相关当事人严格遵守居住地、旅居地、本项目所在地疫情相关的要求。政策要求不一致的,以时间为逆顺序的新规为准。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我县(市、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3.递交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为暂定,疫情如出现非预期变化或有相关部门下发相关文件要求暂停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告、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预留电话等方式通知投标人延期的,投标人应无条件认同,不得提出异议。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 宁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宁阳县七贤路 1101 号
联系方式: 0538-5682102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县城东街 201 号
联系方式: 0538-608886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成
电 话: 0538-608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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