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ZX-2020403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管线排迁工程监理) 已由 长发改审批字【2021】157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长春市绿园区同心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管线排迁工程监理)。
2.2 建设规模: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管线排迁工程建安费合计2310.2880万元)。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第一标段 | 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管线排迁工程监理)第一标段 | 完成西部新城土地收储(土地整理供热管线排迁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
第二标段 | 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管线排迁工程监理)第二标段 | 完成西部新城土地收储(土地整理供水管线排迁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
第三标段 | 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管线排迁工程监理)第三标段 | 完成西部新城土地收储(土地整理燃气管线排迁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
第四标段 | 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管线排迁工程监理)第四标段 | 完成西部新城土地收储(土地整理弱电管线排迁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
2.4建设地点:长春西部新城开发区
2.5监理服务期限: 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即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止,审计阶段(如有)及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施工工程延期,监理服务期限顺延,费用不再增加)。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 总监理工程师
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第三标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第四标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通信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 第四标段除外(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信誉要求:(1)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是本单位参保人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应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接受身份核验。
3.10 本项目可兼投但不能兼中。即:在前序标段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就不能参与评标。
四、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26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进行登记注册,下载招标文件。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202年04月11日09时00分,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217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远程解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取网上直播形式进行开标,视频会议采用腾讯会议APP(开标当天视频会议号见平台系统推送),请参会人员电话保持畅通,提前做好调试工作,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代表(如有)。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网上同步收看开标直播,直至开标结束。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绿园区同心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富民大街1888号
联 系 人:方传驰
联系方式:0431-8192 58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元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重庆胡同61号4楼
联 系 人:王晓曼
联系方式:0431-88628499 1660444667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130021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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