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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采购公告

· 2022-09-22
(江宁分中心)南京市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8-23 21:04】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BJN220446-01Z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委关于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投资字[2020]6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国生物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4873.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4873.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南山湖社区嵇家村
2.1.2工程规模:本项目处理规模为餐厨垃圾660吨/日(含废弃油脂60吨/日)。采用预处理+湿式厌氧消化技术,沼气经脱硫处理后热电联产,沼渣经脱水后外运处理,沿液采用MBR+NF工艺。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等配套工艺设备。建设一体化车间、污水处理车间、沼气发电车间、臭气处理车间、组合水池及泵房、综合管理楼及门卫等,拟建总建筑面积21355平方米。配置1500KW发电机组三套。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8410平方米,建筑高度16.65米,市政项目造价9388万元,绿化造价294万元,房建造价4912万元,设备造价21804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46404.99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487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9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南京市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包括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等配套工艺设备;建设一体化车间、污水处理车间、沼气发电车间、臭气处理车间、组合水池及泵房、综合管理楼及门卫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土建及水电安装、桩基、基坑支护、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变配电、幕墙、装饰装修、电梯、景观绿化、室外道路、排水、管网、路灯、工艺设备;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其他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07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规模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07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规模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07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规模以分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07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规模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07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为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规模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

自2019年07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规模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上述业绩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投标人拟派市政设计负责人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投标人拟派房建设计负责人②: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一级。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同时符合以上资格,可由同一人担任。(提供注册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人拟派市政施工负责人①: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房建施工负责人②: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同时符合以上资格,可由同一人担任。(提供注册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提供投标人为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02月-2022年07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07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规模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07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为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规模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07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规模以分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07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规模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07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规模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02月至2022年07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4、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5.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5.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5.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10、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为系统固定模板,投标人须满足设计资质要求如下:(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并且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 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技术方案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 优(4);良(3.6);中(3.2);差(2.8);无(0)

技术方案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工艺方案选择成熟、先进、可靠、经济、合理,对本项目设计的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并有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出水稳定达标;设计方案方便污水车间的运行管理、设施、设备维修更换;所采用的工艺设计参数合理,完全响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保证出水稳定达标的前提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技术方案3: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雨污水管网系统明确,设计规模合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技术方案4: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5:环境影响分析。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经济分析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或注册建筑师资格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满分1分);(2)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0.5分(满分1分); (3)施工负责人:①: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得1分;②: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得1分;③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同时符合以上资格得1分(满分1分)。 注: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02月-2022年07月)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满分3分) (满分3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9-22 09:4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拟派团队能力(权重30%)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

有10人及以上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为最优(即排序分为5分);

有8-9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4分;

有6-7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3分;

有4-5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2分;

有2-3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1分;

有0-1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0分;

(注:以上人数均含本数, 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投标人资产负债率(权重35%)

按2020年投标人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50%,排序分为5分;

50%≤资产负债率<55%,排序分为4分;

55%≤资产负债率<60%,排序分为3分;

60%≤资产负债率<65%,排序分为2分;

65%≤资产负债率≤70%,排序分为1分;

(提供投标人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不计分;若为联合体,则提供施工单位财务审计报告,以施工单位资产负债率为准)。

(3)投标报价(权重20%)

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排序。排序:由低到高排序,报价越低,排序分越高。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15%)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国生物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铜井镇江南环保产业园内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楼
邮编:210000 邮编:221005
联系人:桑程鹏 联系人:黄稼成
电话:025-87193924 电话:17626046040
传真:/ 传真:025-8330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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