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霞浦水门畲族乡茶产业联动(融合)发展项目(三期)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水门畲族乡茶产业联动(融合)发展项目(三期)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霞发改审
批 (2024)2 号、霞发改审批 (2023)15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霞浦县水门畲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县财政
资金,招标人为霞浦县水门畲族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水门畲族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茶岗村生态茶园管理房 A 、生态茶园管理房 B 、茶叶初加工厂房项目初步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2243.84 万元;水门村茶叶初加工厂房初步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1064.40 万元;茶园耕作路( 水门村道路 A 、 B )项目初步
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350.45 万元;总金额合计 3658.69 万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3141 平方米,本次建设总建筑面积 6282 平
方米,其中丙类仓库建筑面积 4275.50 平方米,占地面积 2137.75 平方米 ; 茶仓储建筑面积 2006.50 平方米,占地面积 1003.25
平方米。在原址上提升改造茶园耕作路 ( 水门村道路 A 、 B) ,共计 2.238 千米。道路 A 长 974 米,道路 B 长 1264 米,道路 A 路宽
4.5 米,道路 B 路宽 3.5 米。 ( 一 ) 茶岗村茶叶初加工厂房 : 总建筑面积 2596.94 平方米,占地面积 1957.66 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
2 层。 ( 二 ) 智慧生态茶园管理房 A: 改造原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715.89 平方米,占地面积 257.31 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 3
层。 ( 三 ) 智慧生态茶园管理房 B: 总建筑面积 1620.57 平方米,占地面积 760 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 2.5 层。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
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等
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 3658.69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终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
结算总造价为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7]67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
格 [2015]299 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系数为 30% )作为参考依据,霞浦水门畲族乡茶产业联动(融合)发展项目(三期)
施工监理服务费暂定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78.1 万元 ×1.0 (专业调整系数) ×0.85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服务
质量系数) × ( 1-30% ) = 54.837 万元。(最终结算以结算审核价为依据,按实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548370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
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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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20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统一按 120 个日历天填写,最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
期)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资质和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
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
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
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
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
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 评价系统 )查询。
3.6 投标人 工程业绩 要求: / 个; 工程业绩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业绩 要求: / 个; 工程业绩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
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
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 [2017]9 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 省外入
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 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
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
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 招标文件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水门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水门畲族乡后街 21 号,邮编: 355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850328618 ,传真: /
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 9 号金城花苑 3 幢 3 梯 室,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5715013711 ,传真: /
联系人:小范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280095 、 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 105 号
联系电话: 0593-88597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 43 号(人社局 2 层)
联系电话: 0593-888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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