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北区雨水出区暨南拒马河支流河道治理23.7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监理 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2023】8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新增中央投资及县级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涞水经济开发区北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经济开发区内按不小于现状过流能力进行疏挖,共计疏挖渠道2.5km。经济开发区南侧至水北沟支沟倒虹吸之间新建排水管道,设计管道采用双排 DN3000钢筋混凝土管,排水流量为28m3/s,布置管道长 3.3km。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2.2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2.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
2.2.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其他说明: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全面实施双盲评审。
异议受理渠道:异议受理单位:河北标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崔丛,联系方式:0312-3052385。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从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河北标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涞水县 地 址:保定市高开区竞秀街295号创业中心
邮 编:071000 邮 编:071000
联系人:鲁明明 联 系 人:崔丛
电 话:0312-8918165 电 话:0312-305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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