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双洋东路 ( 建设路至青阳路 ) 工程 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泗洪县双洋东路 ( 建设路至青阳路 ) 工程 已由 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洪发改投资发 [2023]67 号、洪发改投资发 [2023]7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泗洪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泗洪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侄愿孟钅康募嗬斫泄斜辍1鞠钅渴敌械缱踊安患妗闭斜晖侗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 泗洪县双洋东路(建设路至青阳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 泗洪县双洋东路(建设路至青阳路)工程监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全长约 1600 米,道路断面宽 40 米,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面积约 56053 平方米;其中机动车道面积 40010 平方米,非机动车道面积 7052 平方米,人行道面积 8991 平方米。配套建设雨水管网 3900 米,污水管网 1980 ?祝煌ㄖ甘九? 123 块,过路管线保护管预埋 1600 米,道路搭接及路面修复 5000 平方米,以及施划道路标线等。本项目工程费 3637.44893 万元,监理费最高限价:工程结算审定价 *0.9% 。
2.3 招标范围: 泗洪县双洋东路(建设路至青阳路)工程监理项目
2.4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4 年 03 月,工期 240 日历天。
2.5 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期 +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2.6 质量标准: 合格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概算: 3637.44893 万元
2.8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监理费按进度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付监理合同价的 30% ,完成总工程量的 80% ,付至监理合同价的 60%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合同价的 80% ,工程审计后付至监理费审计结算价的 97% ,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2.9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双洋东路(建设路至青阳路)工程监理项目
3. 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4.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 是 ? 否
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一)投标报价( 59.5 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 ,最高投标限价为 B ,则: 评标基准价 A×Q1+B×Q2 , Q2=1-Q1,Q1 的取值范围为 10%,15%,20%,25%,30% ; Q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投标报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 相应扣减得分。每高出 1% 扣 0.3 分,每低 1% 扣 0.2 分。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 、计算算术平均值时,若 7≤ 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 、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 、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5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总监理工程师素质( 4 分)
(三)资源配置与业绩( 13 分)
(四)监理大纲( 23.5 分)
5. 投标人资格要求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5.3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 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5.3.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 3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 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
( 5 )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监理工程师解锁手续。
5.4 总监理工程师及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 月 20 日 09:00 至 2024 年 02 月 26 日 17:3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 CA 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03 月 11 日 09:30 。
7.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 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8.1 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0527-89883662 。
8.3 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泗洪县长江路 1 号 | 泗洪永昌财富广场 6016 | |
联系人: | 张楠 | 联系人: | 张阿敏 |
电 话: | 15151196199 | 电 话: | 1762505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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