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莆田市绶溪公园状元红共享农业公园(有机农业)EOD项目(运营O+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招标编号:E3503010301200076002),对有关潜在投标人提出问题的答疑,答疑内容如下: 提问一: 1、招标文件中其他资格要求3.8.4根据闽建建〔2018〕36号及闽建建〔2018〕37号文规定:经建设单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在莆田市区域外(含省外)有在建项目是否按废标处理? 2、若按废标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建项目的认定标准是否按以下方式进行查询:总监理工程师在福建省内(不含莆田区域)是否有在建项目,以开标当日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查询结果为准;总监理工程师在福建省外是否有在建项目,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里总监个人工程业绩查询为准,未能查询到竣工验收信息的项目即视为有在建项目。 回复:本项目在评标时,不对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建进行查询,待监理合同签订后具体以办理施工许可申报平台信息为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发布的闽建建(2018)36号及闽建建〔2018〕37号文规定,经建设单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含本项目)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 提问二: 风景园林施工资质都取消了,设置风景园林一级业绩为招标加分项,存在严重的违规操作嫌疑,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存在严重的量身定做操作嫌疑!强烈要求撤消以上不合理条款,给投标人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提供充分竞争的机会。 回复:本次的招标内容为施工监理,项目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应当按照国家住建部发布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执行,加分的要求及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提问三: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专业涉及红线范围内农业设施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单纯设置风景园林一级业绩为招标加分项,存在严重的违规操作嫌疑,为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建议取消业绩加分。 回复:本次监理招标的监理费用合同估算价为135.52万元。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发布的《2018年房建市政监理招标文件范本》第三章3.3.2评分标准条款规定:“监理服务费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至300万元以下的项目,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加分的要求及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本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之前时间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纪要内容为准。
招商人:莆田市绶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商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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