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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十三街(丙五十路-丙五十四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 2023-08-31

第一章 丙三十三街(丙五十路-丙五十四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TXY-2023-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丙三十三街(丙五十路-丙五十四路)道路排水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3】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丙三十三街(丙五十路-丙五十四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等。新建道路长度710.51米、新建雨水管线(d600-2.5m*1.8m 暗渠)1778.6 米;新建污水管线(d500-d800管)2249.5米。及智能交通、路灯、种植乔木和绿化带等工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7197.42平方米。

2.3项目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决算、缺陷责任期、

质量保修、审计(如有)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

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无在建工程。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排水专业(或道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监理员3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之间人员在企业养老保险库内的信息记录截图,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拟派出的项目组成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2022〕5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318时30分至2023年9 6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

5.3本项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东街福祉大路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张媛

电话:0431-8860977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系人:李胜男

电话:15904385550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投标管理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0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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