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监理已由 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投字[2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盐山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监理2.2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2.3项目规模:泰安路(振华南街-紫金园南门)、泰安路(玉成大街—西城大街)、纬八路(平安大街-经一路)、纬二东路(振华南街-银河大街)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照明工程,具体设计内容如下:1)道路工程:道路工程实施总长度2019米,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及行车道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人行道路面结构采用环保砖。2)排水工程:本项目建设雨水、污水管道,管网铺设总长度为7198米,其中:雨水管道铺设总长度3504米,管径为DN800-DN1500,雨水连接管总长度为628米,管径为DN300,都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管;污水管道铺设总长度3694米,管径为DN500-DN800,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3)照明工程:常规道路照明全部采用太阳能路灯,共124套;路口加强照明高杆灯采用市电路灯,共11套。路灯总共135套。2.4招标范围:本工程总承包阶段监理(含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含总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把控、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2.6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4 09:00至2023-08-3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1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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