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Q-GC-20230621-01-02
2.2项目名称:泰山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监理;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大津口乡、黄前镇、下港镇;
2.4建设规模:泰山景区(大津口乡、黄前镇、下港镇共治理1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建设监理内容包括:泰山景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包含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集水池、小型污水处理站、单户污水净化设施等工程的监理;
2.5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9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不划分标段;
2.9监理费最高限价:20万元(最高费率:2%);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监理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3年06月28日起至2023年07月04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4.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01号
邮 编:271000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538-536923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兴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78号时代明珠商务大厦11楼B6室
邮编:271000
联系人:张苗苗
电话:0538-8993887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监督单位:泰山景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泰山景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务部
联系电话:0538-5369373、0538-536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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