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城供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延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延审投发[2023]8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川县城区域。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对荣华小区供热站、县医院供热站、南关供热站、民爆供热站、城市广场供热站5座供热站的20台锅炉(原锅炉单台2.1MW)更换为8台燃气锅炉,其中2800KW燃气锅炉4台,7MW燃气锅炉4台,总容量56蒸吨,并配套建设软水设备、水箱、电器柜等。新建管网总路径长度为3300m,管网(双线)总长度约3600m,最大管径和壁厚为D426*13,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直埋保温管,敷设方式采用有补偿直埋敷设;新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23座,并配套相应的燃气、电力等相关工程。
2.3概算投资:4536.23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其中施工一标段为林业综合楼(含林业综合楼)以北热力官网工程;施工二标段为林业综合楼以南热力官网工程;施工三标段为荣华小区供热站、县医院供热站、南关供热站、民爆供热站、城市广场供热站5座供热站管道及附属设施改造;监理标段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期工程监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二、三标段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一年内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3.2监理标段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有效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需提供近一年内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申请人应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总监)。
3.4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资格预审申请。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1日持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5.2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5.3本次资格预审采取线上不见面的形式进行。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5时 00分,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纸质版递交地点为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4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8609116626
招标代理机构: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博
电话:18609115767
监督部门:延川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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