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化市 2.2 建设规模:实施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排水整治、住宅小区排水整治、小散乱整治、配套管网建设及检测修复等,项目总投资2292.38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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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报送监理资料、全程影像资料后付合同价50%,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按审定价付清(无息)。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 3.9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4009980000,0523-86898618。 3.10本项目由兴化市住建局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38051890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8 月 12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2 年 8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化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地 址:兴化市垛田镇工业园西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523-83186803 代理机构:江苏华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海德国际典雅居1幢沧浪西路46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顾女士 电 话:0523-82329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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