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一期)监理和质量检测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滕州市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已经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滕行审投字〔2023〕38号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滕州市中润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和质量检测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滕州市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水质提升部分:(1)第一净水厂水质提升工程,(2)第一、第二加压水厂水质提升工程,(3)第三加压水厂、木石水站、鲁化水站水质提升工程,(4)楼里水站、羊东水站、磨石山水站水质提升工程,(5)供水智慧化系统更新改造工程。2、荆泉水源地供水设施改造工程。3、农村管网改造部分:(1)56个空白区村庄管网延伸工程,(2)13个村庄内需进行管线改造工程,(3)42个未通水村庄新建管线。 2.2 计划工期:总工期12个月。 2.3 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监理标 招标控制价122万元 质量检测标 招标控制价20万元 3、招标范围 监理标:对滕州市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全部施工内容及所对应的材料、设备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质量检测标: 对滕州市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一期)EPC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施工质量等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监理标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监理的能力。 4.2 质量检测标要求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政工程材料专项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类资质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2月06日17:00至2024年12月11日17:00。 5.2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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