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人民政府 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2024年东营区史口镇农村建筑节能改造监理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 SKZZFCG2024-026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 17 0000 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2024年东营区史口镇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意向承接主体资格要求如下:
1、承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本国产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承接主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拟报项目总监具有自2024年1月份以来(含)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中标人在中标后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监理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5、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代理单位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代理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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