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新桥机场S1线站后专业(机电、供电、弱电)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新桥机场S1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铁建函[2021]418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新桥机场S1线站后专业(机电、供电、弱电)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BZ0201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BZ02013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合肥新桥机场S1线工程线路全长47.517km(蜀山产业园站~五里墩站)。其中本次合肥开通段全长36.06km(T2航站楼站~五里墩站,高架段长14.109km,地下段长21.951km),设车站11座(地下站9座,高架站2座),车辆段1座,平均站间距3.65km。 2.7 工程概算投资额:137889.90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暂定456日历天,最终以招标人工期为准)。 2.9 招标范围: (1)机电专业监理; (2)供电专业监理; (3)弱电专业监理; (4)设备专业监理; (5)车辆段工艺设备监理; (6)声屏障专业监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监理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2086.24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电气工程,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备集成管理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备集成服务)业绩,且此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单个业绩合同监理费金额(或单个业绩合同设备集成管理费或单个业绩合同设备集成服务费)不少于500万元(或单个合同实施范围至少包含四个地下车站); (2)此业绩的实施范围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之一: ①同时包含风、水、电系统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监理; ②弱电系统安装工程监理; ③供电系统安装工程监理; ④设备集成管理; ⑤设备集成服务。 (3)业绩对应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为已开通运营(或初期运营或试运营)线路。 注: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中各方均须满足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5信誉要求; (4)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揽任务,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监理人数不得低于项目监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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